狗是由狼被馴化的家養動物,距今約1.4萬年,狗起源於狼,是考古界和生物學家的共識。
狗自古就有很多分類,這是狗在人豢養條件下由於環境的不同影響產生的變異,就和人類在進化過程中形成的不同種族是相同的道理。《本草綱目》作者李時珍認為:狗分三類,長嘴的狗為獵犬,短嘴的狗為看家犬,體肥的是食用的肉犬。《本草綱目》記載:凡本草所用的都是肉食犬。犬肉有安五臟,補絕傷,輕身益氣、壯陽道,暖腰膝,補五勞七傷,補血脈,濃腸胃,實下焦,填精髓等功效。很多古代醫者認為:不同顏色的狗有不同的藥用功效。
中國在周朝就有吃狗肉的記載,漢朝大將樊噲曾以屠狗為業。遠古人類打獵將捉到的狼臨時豢養主要是備作食材,即使一部分狼被馴化為犬以後,人類也沒有把狗從食材中剔除。也就是說,狼在成為人類家養狗的同時,就是人類的食材之一。否則李時珍不會將狗分為獵犬、看家犬和食用犬。
隨著人類的進化和社會的發展,狗又有了新的分類,即工作犬、寵物犬和食用犬。其中的工作犬又分為獵犬、看家犬、牧羊犬、雪橇犬、警犬、軍犬、救災(搜救)犬、防暴(毒)犬、導盲犬等許多不同的犬類,這些犬的分類主要是通過人對狗的有意訓練形成的本領。寵物犬則是人類通過生物雜交手段不斷形成某種遺傳優勢形成的犬種,有的以觀賞為主,有的以陪同情感為主,林林總總,很難數得過來。肉食犬種類也很雜,有專門的肉食犬,有難以分類的土狗、也有其他工作犬被淘汰後的狗,等等。《史記》中記載,春秋時期趙國的屠岸賈就曾經訓練一隻惡狗準備咬死趙盾最後失敗的故事,這是中國最早訓狗的記載。
在國外,寵物犬最初是貴族專門飼養用來開心取樂的,隨著社會的發展,寵物犬成為許多人用來陪伴生活的犬只,並走入了平民的生活當中。許多人為了消除孤寂或為了娛樂豢養寵物犬,致使一些狗成為某些人的伴侶。我國上世紀也有人養寵物犬,但數量極小,狗對其他人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最近這二三十年,我國城市裡的寵物犬有了飛速發展,有人統計,大約有2億隻犬生活在城市裡。這就意味著每兩個家庭就有一隻犬,相當於我國總人口的7分之一。按照每隻犬每天飼養成本5元錢計算,全國一天僅狗的飼養支出就超過10億元。
有人說:「狗是人類的朋友」,這句話是近年來愛狗志願者們的堅定信念,也是他們堅決反對人們吃狗肉,多次在高速公路攔截運狗車輛的行動綱領。網絡上有關類似案件的視頻和報導有15次之多,在河北高速公路上,愛狗志願者竟然用麵包車、小轎車追趕、堵截運狗大貨車,被運狗車撞到路邊,甚至有的志願者為此付出了血的代價,躺在公路上等著搶救。在這些撞牆狗事件中,只有四個人被天津司法部門追究了刑事責任,其他地方的攔狗者都逍遙法外。重慶的「愛狗天王」一次攔狗搶了人家1000條狗價值19.5萬元,還公開聲稱自己是維護法律。此君在「狗是人類的朋友」的口號鼓舞下,組織了30多人夜襲燒烤攤,逼迫個體攤販給狗肉下跪。為「狗」作倀達到了極致,卻沒有被法律制裁。
筆者近期發表了若干篇人與狗衝突的文章,並明確提出「狗只是狗主人的朋友」,不是人類的朋友。「狗是人類的朋友」這個口號是愛狗志願者推行的偽命題,它是愛狗志願者瘋狂行動的指導思想和行動綱領。
狗到底是不是人類的朋友?只要有正常思維的人,只要了解了狗的進化史,這個命題能否成立都會得出正確的結論。
第一,狗不是人類的朋友,即使對主人及其家人,急眼時也會下口的。
狗在遠古時代是以捕食小動物為主的肉食動物,狗在人類的長期馴化下,雖然變成以肉食為主的雜食動物,但狗吃肉的本性並沒有改變。筆者曾經見到寵物狗搶食孩子手中的羊肉串,把孩子的大拇指咬掉的情況。家養的猛犬吃掉主人家嬰兒的案例在國內發生了十幾起,大連市甘井子區就曾經發生過這種悲劇,並致使鄰居家老太從高樓跳下隕命。吉林省通化市的一位養狗者,有一天因事沒有來得及餵養自己的四條狗,狗餓急之後竟然把他母親撲倒分食。雖然兒子把四條狗都燒死了報仇,但母親永遠失去了。
狗有三分狼性,一旦狼性發作,即使是主人或者家人,它們也會照樣下口,甚至可能會把人咬傷。筆者的一位朋友和他的寵物狗玩遊戲搶東西,狗因為沒有搶到,便對他的手臂狠狠咬了一口。他苦笑著對我說:「沒有想到,狗急眼的時候六親不認啊。」
我告訴朋友:「狗本來就是狼馴化而來的,咬人是它的本能。」
第二,狗對其他人的狗經常爭霸互咬,在狗眼中沒有朋友。
狗是群居動物,像狼一樣有明顯的等級習性。狗群中總會有一隻狗成為頭犬,在狗群中處於支配地位,管轄著狗群。頭犬的首領地位是通過相互爭鬥獲得的,因此,爭鬥是狗的天性。狗與狗相見會發生攻擊行為,爭奪狗群的支配權是狗的一種本能。有時看到主人現身,自己的狗就會引起狗群間發生激烈的打鬥,這是自己的犬狗仗人勢與其它狗爭奪頭犬地位。狗經常對同類發起攻擊,經常會把別人家的狗咬傷或咬死,也是它的天性。狗在攻擊其他的狗時,並可能對其他狗的主人一併攻擊。攻擊敵人是狗的天性,此時狗眼裡沒有朋友。
第三,狗的領地意識本性排斥其他動物和人類。
狗和狼一樣,有明顯的領地習性。狗以尿的氣味來標記自己的「領地範圍」,並且每天都會更新自己的氣味,以向其它動物示意自己的「領地主權」,警示其它動物不得侵入自己的領地。一塊領地只可屬於一隻狗或一個狗群,如果有其他的狗或陌生人進入了自己的領地,就可能遭到領土狗的攻擊。狗攻擊其它小動物、攻擊狗或人的時候,主要是下口咬。狗的咬合力很厲害,只要讓它咬上,輕則流血,重則會撕下幾塊肉被其吃掉。即使是寵物犬,如果不嚴加調教,對他人也是非常危險的。狗的警戒心理較強,經常會對其他動物或人發起攻擊。有時在攻擊他人的時候,連主人都無法控制。有些狗的領地意識格外強烈,對進入主人住所或庭院的陌生人會主動攻擊,有時甚至會把來訪的客人咬傷或嚇跑。狗有防衛的本性,如果感覺自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它也會採取攻擊行為,並傷及無辜。
第四,狗只認主人及其家人,對所有的陌生人都視為敵人,這是狗的護主本性所決定的。
狗是狼馴化而來的,狼對於其他動物不會示好,即使人類豢養的狼,一旦受到主人的懲罰,也會對主人進行攻擊。狗也是如此,主動攻擊他人是經常發生的事情。筆者多次遭到狗咬,也打過多次狂犬疫苗,但狂犬病毒潛伏期最長可達20多年,這是筆者最擔心的。筆者有一天在朋友家作客,他家的寵物狗圍著我轉並把爪子搭上我的腿時,我的腿自然地動了一下。小狗很不友好,張嘴就咬,傷口不大,卻也流血了。我花了幾百元錢到醫院裡注射了狂犬疫苗以後,才稍覺心安。筆者經常到農村去,即使到了當事人的家,他們養的狗對我也是狂吠不止,如果不是鐵鏈拴得緊,恐怕就得從我身上撕下幾塊肉。其實,所有的陌生人到了狗主人家之後,狗都會對來客吠個不停。在狗的眼裡,陌生人都是敵人。愛狗者如果不相信,可以去現場實驗,看門狗看到了愛狗者照樣會對他們發凶。
第五,狗破壞並污穢了人類居住的環境
狗是畜牲,在主人家裡隨地拉屎、撒尿是常事,很多狗主人就以遛狗的名義把狗帶到外面排泄穢物。狗在主人家裡拉屎 撒尿的時候,狗主人也是反感的,他絕對不會說:「狗狗真夠朋友,屎尿都往家裡拉。」正因為許多狗主人都擔心狗兒在家裡排泄,便在早晚兩頭把狗帶到外面去排泄,以致居民樓的走廊里、電梯裡、小區的道路上到處都有狗屎、狗尿,弄得小區裡的多數居民對狗兒恨之入骨。在這種情況下,還能說,狗是人類的朋友嗎?法國的巴黎、英國的倫敦早就被冠名為狗屎之城了,我國的許多城市實際已經淪陷為了狗屎之城。筆者在許多城市的道路上或公園裡,見到地上最多的東西就是狗屎。
第六,狗兒擾民是公認的事實,擾民的狗怎麼能成為人類的朋友呢?
狗是狼的後代,和狼一樣,吠叫是狗聯繫同伴的「語言」。狗在與人類共同生活不斷進化,吠叫也是狗與人聯繫和表達情感的一種方式。住在同一小區里,狗一有不快或遇到陌生人、遇到貓鼠等,都會發生吠叫。狗的吠叫能傳出一兩公里遠,影響鄰里的安靜生活,這種聲音對很多人來講,是噪音污染。
第七,狗是主人的朋友,它只認主人不認他人。
狗是由人類馴化的,狗喜歡與人交往,在與人交往中可以有吃有住。狗有靈性,在與人為伴的過程中能與人建立感情,對主人有強烈的保護心理。狗在遇到災害時會救援主人,主人去世,狗會悲傷,這也是狗成為很多人喜歡的寵物的主要原因。但狗只與主人及其家人親近,絕對不會與所有的人類都成為朋友。狗有認主的本能。對於它的主人來講,說是朋友也可以,說是狗主的家庭成員也不錯。狗對它的主人是絕對忠誠的。筆者曾經看到一隻狗在主人去世之後,趴在主人的墳上直到餓死。從這一點來講,狗對其主人的忠誠,比朋友還親,甚至比家人還親。大連市西郊區的台山街曾經有一座狗的紀念碑,這隻狗就是為了救主人的一家人在火海里幾進幾出最後被燒死的。狗和主人一家的感情令人感動,但這隻義犬只忠於它的家人。對所有的陌生人來講,這隻狗是不講感情的。
筆者經過長時間研究之後發現,狗並不是人類的朋友,它只能是狗主人的朋友,也就是說,每一條狗親近的人類只有一個人或幾個人,在這種情況下,有些愛狗者把某一條狗看成所有的狗,把某一條狗對人的情感,看成是所有的狗對所有的人的感情,這是一種邏輯上的錯誤。由於愛狗者的錯誤邏輯,他們在「狗是人類的朋友」口號鼓動下,變得瘋狂了,他們到高速公路上攔截運狗車輛之後,還堂而皇之地說:「我們是維護法律」,「我們是救助生命」,有的愛狗志願花錢把攔堵的狗買下,竟然促使一些專門運狗者故意讓愛狗志願者追堵後,以促使他們花錢買狗。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公正的結論,那就是:狗並不是人類的朋友,某一條狗或者某些狗與主人及其家人的感情,並不代表所有的狗與人類都友好。國內屢屢發生的「攔車救狗」事件,不斷引起衝突。攔狗者為什麼會結群而動,因為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口號和綱領,即「狗是人類的朋友」。知名的女作家陳某公開支持高速攔狗行為,並聲稱這是「法制的進步,國家很快就會立法支持。」其實,這些所謂的愛狗者對「狗是人類的朋友」這個口號的正確與否並沒有認真判斷和分析。在他們眼裡,他們養的狗對主人友好,就可以代表一切狗類都是人類的朋友。他們認為:狗和人一樣,應該享有狗權,需要立法保護。他們卻忽視一點,狗自古以來就是食材,這一點並不會因為世界上多了一些愛狗者就會改變。只要人類吃肉,狗作為食材之一的現實就不會改變,國家也不可能在這方面立法支持愛狗者的主張。
從媒體上報導的事件來看,愛狗者是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動物保護主義者」確實值得懷疑。重慶的那位「愛狗天王」,搶了人家1000條狗最後哪去了,他至今三緘其口。他組織人去打砸燒烤攤是否違法,他避而不談。至少有一點應該明確:國家權威媒體最近公開表態:狗不僅是寵物、工作犬等,狗同樣是食材。在愛狗者高喊「狗權」的時候,目前根本不具備立法條件,以調整動物權利與人類權利之間的平衡。因為,那些呼籲「狗權」的人實際主張的是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權,他們打著「愛狗」的口號在不斷地破壞法律。城市裡如此多的狗,已經與城市人口的生存環境和根本利益發生了衝突。武漢洪山區的盧女士,以自己的生命抗議「狗權」的悲劇,應該讓人們驚醒,不要再被「狗是人類的朋友」這個口號欺騙了。就像美國極權主義者不會和全世界人民做朋友一樣,狗永遠也不會與人類成為朋友。因為,當狗的數量一旦達到某種飽和程度的時候,人類能否繼續生存下去,現在就應該深深的思考。